国卫财务函〔2014〕25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07 03:10:14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卫财务函〔2014〕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预算管理单位:

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已经2014年第30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可从http://www.nhfpc.gov.cn/下载),请遵照执行。为做好2014年首批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流程

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对象的选拔工作由我委财务司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全国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统一汇总报送我委财务司(汇总表详见附件3)。委预算管理单位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至委财务司。申请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含大型三级非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选拔考试,并认真审核申请人有关信息。

(二)选拔笔试。我委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我委财务司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中旬,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10日在我委官网发布,并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到申请人。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的答题试卷、申报材料分别进行审阅评分。依据申请人笔试成绩和资料审核成绩的总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的1.2倍,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人名单。面试名单将在我委官网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我委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选拔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10月底。

(四)确定培训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资料审核、面试3项成绩合计,依据成绩高低,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于2014年11月中旬前确定培训对象名单(总数不少于50人),并书面通知到培训对象及其所在单位。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4年首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开班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11月底,地点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联系人:财务司齐剑锋、任璐

电话:(010)6879282168792891
 

 


附件:

1.国家卫生计生委经济管理领 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

2.全国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 军人才培养申请表.doc

3.领 军报名汇总表.xls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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