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舶〔2005〕53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07 05:12:43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的通知



海船舶〔2005〕53号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市、区)地方海事局:

为推进我国水上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3年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评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对航运安全的诚信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人为因素对航运安全的重要作用,我局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补充增加了评选“安全诚信船长”的内容,相应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并通知如下:

一、系统内部履行评选程序过程中,由船舶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诚信船舶”评选的相关手续;船员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诚信船长”评选的相关手续,船舶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二、尽快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本着最大限度地便利安全、守法者的精神,提出执行本《规定》第九条“优先并便捷办理进出港手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报我局备案。

三、原发布的“安全诚信船舶”证书格式不变。“安全诚信船长”证书格式另行制发。

四、2003年评选并业经2004年更新的142艘“安全诚信船舶”于本《规定》发布之日起,依据本《规定》实施管理。

五、尽快将本《规定》公告辖区内航运公司,并做好宣传工作。
 



全文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 舶、安全诚信船 长评选规定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8951.html

本文关键词: 海船舶, 海事局, 船舶, 安全, 诚信, 船长, 评选, 规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