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基层函〔2017〕45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17〕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17年5月19日是第7个“世界家庭医生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和内容,传播以签约服务促进健康管理的理念,增进家庭医生团队社会美誉度,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委定于“世界家庭医生日”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家庭医生有个约定。
二、活动形式
(一)在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各地要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进乡村,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现场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选派人员参与活动。优先向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人群签约。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与功能社区、重点单位签约,组织志愿者入户宣传。
(二)在“世界家庭医生日”前后,各地要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内容、方式、优惠措施等。已经开展签约服务的地区,鼓励挖掘先进人物和感人故事,深入报道。
(三)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制作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宣传资料,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党政机关办公区、功能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宣传。我委将于近期下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海报和宣传片,供各地使用。
(四)各地要结合本地签约服务开展的不同阶段设计宣传重点,展示签约服务的内涵和意义。2017年,我委将适时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部署,做好组织动员,创新宣传形式,传播政策与理念。
(二)要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宣传平台作用,组织协调地方电视、广播、报社、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发挥互联网与自媒体的优势和作用。宣传内容要务实,确保宣传后及时落地。
(三)各地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做好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典型案例、媒体报道以及“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委基层卫生司。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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