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函〔2017〕23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16 02:50:4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的通知




厅函〔2017〕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总局机关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定于2017年5月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源头管控体系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密防范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25-26日,会期一天半,24日报到。

(二)地点:湖南枫林宾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3号;联系电话:0731-88798888)。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主要负责人。

(二)内蒙古赤峰市、辽宁朝阳市、安徽铜陵市、山东临沂市、河南三门峡市、湖北黄石市、湖南张家界市、广西河池市、四川攀枝花市、贵州贵阳市、云南红河州、陕西渭南市、甘肃陇南市等13个重点市(州)和所属1个重点县(区)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三)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矿产资源开发或矿山安全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中国五矿集团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主要负责人。

(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统计司、职业健康司、人事司(宣教办)及应急指挥中心,总局宣教中心、培训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信息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安科院负责人各1人。

邀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社记者到会采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通知本地区有关单位并统一组织报名,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弛,010-64463216<带传真> )。

(二)乘坐火车前往长沙的,不安排接站,从长沙南站或长沙站均乘坐地铁2号线到溁湾镇站下车即达。5月24日在地铁站出口有指引人员。乘坐飞机前往长沙的,从黄花机场乘坐磁悬浮列车至长沙南站再换乘地铁2号线即可。如确需接站请与湖南省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万帅,联系电话:13875860883)。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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