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77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楠溪江宗祠建筑群之季氏大宗祠建设控制地带内季世纯、季世浩民居修缮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楠溪江宗祠建筑群之季氏大宗祠建设控制地带内季世纯、季世浩民居修缮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775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楠溪江宗祠建筑群之季氏大宗祠建设控制地带内季世纯、季世浩民居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楠溪江宗祠建筑群之季氏大宗祠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季世纯、季世浩民居修缮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历史研究与现状勘察。加强对历史环境、空间格局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要求。补充拟修缮民宅的建造时间、使用功能和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情况。
(二)优化设计方案。调整优化西南山墙改造设计,不应外贴木片装饰,建议在研究楠溪江乡土建筑传统空间手法的基础上,以增设局部披檐或过街廊等形式,丰富临水空间层次感、弱化该山墙的负面影响。外墙色调不宜焕然一新。地面铺装应保持地域特色,整体延续大宗祠入口环境氛围。
(三)完善工程做法和措施。综合考虑建筑后续使用功能,做好装修、基础管线等的衔接,避免二次扰动。补充民居地下管线走向、化粪池位置和地面组织排水方案。明确新增望板、防水卷材的具体做法。临近文物建筑的改造施工应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图纸。补充绘制平面图门窗。标注室内外标高和场地排水方向。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