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74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直隶总督署建设控制地带内天华市场改造更新、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颐高数码广场改造更新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直隶总督署建设控制地带内天华市场改造更新、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颐高数码广场改造更新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744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保定古城核心区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天华市场改造更新工程等3个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23〕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直隶总督署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天华市场改造更新项目,在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颐高数码广场改造更新项目。暂不同意在古莲花池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胜利街、菊胡同片区改造更新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完善文物影响评估。应进一步核实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现行的法定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说明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其要求。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改建方案应严格执行现行法定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天华市场建筑高度应予压减。适当弱化仿古符号化倾向,在尺度、比例、材质等方面与文物建筑相协调即可。补充文物本体防护措施,细化施工污水处理等技术措施。补充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平面图。明确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文物和环境监测措施、环保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
二、胜利街、菊胡同片区改造更新项目应另行申报:
(一)深化历史研究和现状勘察。进一步研究分析当地建筑特征,补充细化街巷历史格局演变情况。对街区中不同时代特征的建筑进行历史信息的识别与价值判断。进一步分析胜利街、菊胡同片区内各单体建筑现状。
(二)深化完善设计方案。明确胜利街、菊胡同片区改造后的功能定位和原居民去向。细化片区改造方案,如实说明各类建筑的具体整治措施及是否涉及拆除翻建、新建地下室等。不应对片区内建筑进行统一的外立面改造,尽可能保存不同时期有价值的建筑风格和历史信息。补充片区内各单体建筑改造前后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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