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71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叶村乡土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叶献阳等三户民居翻建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8-21 02:01:53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叶村乡土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叶献阳等三户民居翻建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715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叶村乡土建筑保护区划内叶献阳等三户民居翻建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新叶村乡土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叶献阳等三户民居翻建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完善文物影响评估。补充拟翻建民宅周边环境、街巷道路及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情况。补充明确叶涌树宅现建筑高度。补充从重要视点望向拟建建筑的视线分析和高度分析图,评估民宅翻建后对村落整体风貌的影响。
(二)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按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控制建筑檐口高度和总高。进一步优化建筑体量和立面设计,建筑式样可不限于仿古样式。拟建建筑门窗、门头等装饰,尽可能采用当地传统形式,材料、色彩等应体现乡土性和地域性。补充基坑开挖和基础砌筑等详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四、建议你局针对省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农村民居翻改建活动,组织编制简明易行的更新设计导则,引导文物周边环境的有机、协调更新,改善空间品质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