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安委〔2017〕4号《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18 02:08:53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委〔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部署,我部定于2017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主题宣讲。一是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中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行业领域特点,谈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话平安交通建设,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二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中央企业要深入车船、站场、工地一线,重点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行宣讲,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快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实机制;交通运输企业主要领导要面向全体员工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奖惩办法,激励和引导全体员工全面参与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四是设立“模范安全生产企业”经验交流专栏,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现场观摩活动。五是在有关广场、站场、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社区、学校,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广泛开展宣教指导。一是开展“举案说法进企业、下基层”活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选择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事故模拟教育展览、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关键薄弱环节,指导基层和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科学应对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和应知应会,强化宣传教育。

(三)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道路、水运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公路安保和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开展违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随手拍活动,强化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加大曝光力度。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部安委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部安委办具体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强化“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推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单位、行业央企要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并向我部报送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每周五12:00前报送本地区、本单位本周内活动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7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部安委办联系人:郭志南,电话:010-65293467,传真:010-65293796,邮箱:awb@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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