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函〔2023〕211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3〕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打造应急管理特色法治文化,从法治层面助力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的构建,按照《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应急管理部和司法部共同举办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应急法律知识,培育应急法治文化。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承办单位:中国应急管理报社。
三、征集与展播方式
(一)征集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二)展播方式和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展播方式为线上展播。
1.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征集到的作品选送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展播作品将按类型和时长,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展播。
2.展播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主题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应急管理领域鲜活的法治故事,持续打造应急管理特色法治文化。
(四)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五)选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选送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七)选送作品不得标注作者姓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标识等与作品内容无关信息。
(八)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选送作品,每个作品须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五、作品形式
(一)微动漫。微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包括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视频作品。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微电影。微电影作品时长要求10至30分钟。画面像素尺寸最低要求为1280×720,作品格式为MP4。
(四)平面作品(电子版)。包括漫画、宣传画、海报等平面作品。文件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为300DPI。
(五)电影、电视剧作品。凡是在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取得电影、电视剧主管单位播出许可,并已在院线、电视台或网站上映播出过的应急管理普法题材电影、电视剧作品均可选送。
六、选送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请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展播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选送工作。
(二)选送数量。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要求严格把关,确保选送作品质量,选送作品最多不超过20部(其中平面作品最多不超过5部),并择优选出5部,电影和电视剧作品数量不限。
(三)选送方式。选送作品统一由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总选送,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请将选送表、汇总表和作品发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总的选送作品可采用在线上传方式,选送作品上传网络云盘后,请将链接地址发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
(四)工作要求。请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七、选送方式和联系人
1.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郑智强、徐赛帅,010-83933150、83933152。
2.中国应急管理报社:
杨华、翟琳,010-64463042、87986116。
3.征集活动专用邮箱:yjpfzb@126.com。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2023年8月14日
附件:【点击官网下载】
1.应急管理普法作品选送表
2.电影、电视剧作品选送表
3.选送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