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函〔2023〕8号《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的通知
教师函〔20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和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要求,各地各高校扎实推进有关工作,择优推荐成绩突出的团队参与申报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经专家评审,北京大学天然药物学教师团队等199个团队入围(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各地各高校要按照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指标,通过制定创建计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考评方式等,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围的团队给予专门支持。
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加强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的常态化管理,优化考评方法,形成长效机制,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教育部报送年度团队建设的典型经验、重要进展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教育部将委托相关机构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结果认定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教育部
2023年8月30日
附件: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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