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市〔2017〕1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进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24 03:16:5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进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农办市〔201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整省推进示范”的部署要求,农业部在全国组织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各省份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以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我部在各省自愿申报、竞争性遴选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在辽宁、江苏、江西、河南、四川和吉林、黑龙江、浙江、重庆、贵州10省(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通过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选聘培训专业的信息员,集聚接入农业公益性服务资源和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采取市场化手段建立可持续的运营机制,力争到2017年底,辽宁等前5个省份的村级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到80%,吉林等后5个省份的覆盖率也要达到40%。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省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进度,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我部将从2017年5月起,组织各省份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进度监测工作。一是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填报并盖章后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进度统计表》(见附件)传真至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同时发送电子版。2017年5月份的进度统计表请于5月15日前报送。二是10个示范省份的农业部门,在报送进度统计表的同时,需要提交一份月度报告,重点反映财政资金落实和社会资本筹措情况,益农信息社建设、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进度,运营主体遴选进展,服务资源整合工作开展情况,可持续运营机制建设情况,风险防控和制度规范建设情况等。非示范省份在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请及时报送。

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进度监测工作。我部将以简报形式总结反映各地的经验做法,在报送部领导的同时,及时反馈给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并适时抄送政府分管领导。

联 系 人:邓飞、于海鹏

联系电话:010-59191667、59192343、59191507(传真)

邮箱:xxc@agri.gov.cn

 



附件:信息进 村入户工 程实施进 度统计 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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