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财函〔2023〕71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燃煤低碳利用与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9-06 10:59:58

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燃煤低碳利用与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科财函〔2023〕71号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核和研究,国家环境保护燃煤低碳利用与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见附件)完成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我部同意该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

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工程技术中心的指导与支持,强化运行管理与作用发挥。请依托单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应用,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中心对环境治理技术创新、环境管理和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7日







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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