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发〔2023〕9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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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
民办发〔2023〕9号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民政标准立项的通知》(民办函〔2023〕5号)印发以来,各司局、直属单位和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标准立项申报。经专家评审并报部领导批准,今年计划开展32项民政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并向国家标准委申请15项标准立项。现将《2023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民政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抓紧开展行业标准编写、征求意见与专家审查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标准文本编写及相关工作。拟申报国家标准的项目,要继续做好标准申请立项后续工作,按照国家标准立项指南有关规定将标准草案稿等申请材料于2023年10月上旬报送民政部政策法规司。
民政部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李威 王良益
电话:010-58123470 010-58123476
传真:010-5812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