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政函〔2023〕33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3〕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军队有关卫生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闫旭、杨皛玢
联系电话:010-68792995、2206
传真:010-68792995
国家中医药局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真:010-59957684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系人:刘献辉
联系电话:010-66886585
传真:010-6688654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要求,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义诊活动,为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创造便利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6-22日。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16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医院,下同),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疾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以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儿科疾病、地方病、精神障碍等病种为重点安排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义诊。
(二)二级以上医院院内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的烦心事、忧心事。动员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同时,要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果,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按照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参加当地义诊活动。
(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任务和巡回医疗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巡诊医疗队)和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协商安排。
(四)深入重点地区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单位卫生部门要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农村地区,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要以脱贫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为重点地区,以及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退役军人、军属、优抚对象、救助对象、防返贫重点监测对象、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为重点人群开展义诊活动。要持续推进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五)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慢性病、肿瘤、儿科疾病、地方病、精神(心理)等领域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六)医疗服务进军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队需求,组织地方医疗机构为广大官兵和军属提供义诊服务;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要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营造拥军拥属良好氛围。
(七)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结合当地地方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开展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时间安排要适当、讲授内容和形式要通俗易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是卫生健康系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是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的重要任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军队相关单位卫生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结合现阶段工作重点对义诊活动形式、内容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制定可操作、见实效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要积极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重点开展慢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等健康知识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及时宣传义诊活动成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的医疗需求、群众的感受、发现的问题以及对今后进一步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单位可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及义诊活动总结分别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和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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