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7〕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26 04:58:1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7〕26号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推进学校体育综合改革,大力提升校园篮球的教学、训练和竞赛水平,推动校园篮球项目改革和发展,决定在前期校园篮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7年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特色学校的遴选,进一步推动校园篮球运动普及,形成一批校园篮球教育教学工作引领示范典型学校;引导各地不断完善特色学校布局,形成中小学搭配合理的特色学校格局;带动学校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满足学生篮球学习的需求。

二、范围和比例

特色学校面向试点省份中小学进行遴选,每个试点省份130所(含2016年初选的特色学校)。其中,小学60所、中学40所、高中30所。为继续推进校园篮球试点工作,建议试点省份的130所特色学校主要布局在2至3个城市中。

三、申报条件


凡符合《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附件3)。

四、遴选程序

特色学校遴选程序由学校自主申报、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三个阶段组成。

1.自主申报。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校园篮球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1),并将申请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部门审核。试点省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特色学校基本标准,组织专家对本地学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名额情况择优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各试点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的基础上,填写《校园篮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2)向教育部推荐。

3.综合认定。教育部在各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遴选,经公示无异后,认定特色学校入选名单,并予以正式公布。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申请报告;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实施“一票否决”。

2.试点省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园篮球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有条件、有基础、有意愿的学校遴选出来。

3.我部在特色学校遴选的基础上将适时开展校园篮球特色学校专项师资培训工作和校园篮球竞赛活动。

4.请各试点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卫处,邮编:100816。电子信箱:53017914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

陈红新(教育部体卫艺司),电话:010-66097180。
 



附件:

1.校园篮 球特色学 校申 报表

2.校园篮 球特色学 校申报汇 总表

3.校园篮 球特色学 校基本标 准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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