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95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新疆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保护区划内甘泉堡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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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新疆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保护区划内甘泉堡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95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厅《关于上报甘泉堡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昌吉州沿线烽燧群—唐朝路选址的请示》(新文旅〔2023〕1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新疆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保护区划内实施甘泉堡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一、所报方案尚需进一步评估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文物本体的影响,研提施工监测及安全预案;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防止机械进入损伤文物本体,保证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三、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