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92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苇园窑址保护范围内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9-11 00:23:42

国家文物局关于苇园窑址保护范围内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925号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上报郑洛高速公路项目涉及苇园窑址建设控制地带及保护范围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3〕1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苇园窑址保护范围内实施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所推荐选线尽量南移,使道路尽量位于遗址保护范围南侧,为遗址今后的保护利用预留空间。

(二)补充说明拟建桥梁桥墩布设位置及基础设计内容,在合理增加桥梁跨度基础上尽量减少桥墩数量,并减少保护范围内开挖作业,减轻对遗址自然地形地貌的干预。高速道路引桥等附属设施应设置在保护范围之外。

(三)结合文物影响评估,细化桥梁桩基落位后期须点位方案,并补充相关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补充开展建设项目对遗址地形地貌和雨洪排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评估,并针对性实施拟建区域遗址环境整治和防灾减灾工程。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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