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89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怡馨养老院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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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怡馨养老院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893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侯马怡馨养老院建设项目的请示》(晋文物〔2023〕8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侯马怡馨养老院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设计方案中一号楼为现状建筑,实际需新建二号楼,方案申报内容须调整为与实际拟建设内容相一致。调整二号楼建筑高度,减小对周边环境风貌的影响。
(二)补充拟建地块清晰现状照片;补充经济林地看护用房和硬化路面相关平面图、施工图纸等内容;补充对新发现遗迹必要保护措施。
(三)进一步校核图文。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