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86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正定府文庙建设控制地带内文化鲁、文化增、陈玉杰翻建民宅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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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正定府文庙建设控制地带内文化鲁、文化增、陈玉杰翻建民宅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864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正定府文庙建设控制地带内文化鲁、文化增、陈玉杰翻建民宅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23〕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正定府文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文化鲁、文化增、陈玉杰翻建民宅项目。
一、所报项目应补充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控制要求。应适当增加对当地传统建筑空间、材料的呼应。优化建筑立面设计,建筑外观可不限于仿古样式。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四、请你局督促、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等相关工作,采取切实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调整优化古城内民居翻建的具体管控要求,防止古城内民居被逐步更替为整齐划一的仿古建筑。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