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个协办字〔2017〕17号《关于在个私协会系统中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个私协会系统中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中个协办字〔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青文字〔2017〕1号)及《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全国个私协会系统“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原则
1.准入资格。创建集体需符合2016年11月颁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集体基本条件。集体需于2017年9月31日前曾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或最近一届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命名或复核认定,并于2017年9月31日之前完成本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网络报备创建工作。操作说明见附件。
2.规模结构。根据组委会工作要求,此次创建活动全国个私协会系统网络报备集体数应不少于180个(即保证评选分配名额10倍以上的创建集体数量),同时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须有一定比例。
3.归口管理。网络创建工作按归口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各单位不得多渠道报备。各省级个私协会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创建集体进行考察、监督、评审、推报等。
二、工作要求
以擦亮老品牌、焕发新活力为目标,适应行业工作、社会环境、青年特点的变化,着力创新和完善有形有力的政策机制、创建载体、执行规范等,通过抓实抓活创建过程,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服务行业建设、服务青年成才的创建功能。
1.开展主题创建活动。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开展“建功十三五、喜迎十九大”主题创建活动。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动员创建集体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服务质量强国战略实施,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开展服务、技术、管理、营销等创新创效活动,力争推出有形化、可推广的创建示范成果,将青年文明号行业贡献力纳入评价体系。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把握“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日等节点,组织创建集体面向广大群众、面向行业内外开展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公开评议、文化倡导、政策宣传、公益服务等实践活动,展示行业改革新气象,弘扬职业文明新风尚。
2.提高基层创建质量。推动基层创建有序运转和规范化、机制化建设,形成自转促公转、公转带自转的创建格局。按照“有组织领导、有目标计划、有操作规范、有长效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行业本地方的创建工作执行规范,为基层提供明确、务实、细致的实践指导。拓展基层创建外部空间,深化青年文明号互学互访、项目联创、区域联创等联动机制,发掘青年文明号共建共享、协同发展的新优势;大力拓展青年文明号网上创建空间,动员青年文明号集体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开辟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新平台,鼓励青年文明号创造生动多样的职业文化“微作品”,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弘扬职业先进理念。
3.完善过程管理体系。各地个私协会要切实抓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落地深化,以创建流程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提高活动管理能力。省级个私协会需健全“五个一”举措,即在各届次创建期内,应组织至少一次专题会议,进行活动研究部署;组织至少一次集中培训,加强创建工作面上指导;开展至少一次有覆盖面的检查或调研,深入基层推进工作;实施至少一项主题创建活动,提高基层创建活跃度;构建一个常态化联系平台,畅通与集体和集体成员的联系渠道。
4.改进跟踪监督机制。将群众评价作为衡量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效的最高标尺。深化青年文明号“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的长效机制,集体要依托各类对外窗口或服务载体,亮明创建标识、成员身份,亮出公开承诺和投诉渠道,美化服务环境和服务礼仪。完善集体自评自查机制,根据群众意见反馈,组织成员自评互评并进行整改提升,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拓展社会评价渠道,推广青年文明号互评互查的做法,积极组建由社会热心人士、专业机构、各界青年等参与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公开评议、明察暗访等做法,加强集体外部约束。要将社会评价作为管理部门指导、评价、推荐集体的重要依据。
中国个协将在网络报备的基础上对报备集体进行集中审核,未能按时完成网络报备的集体不予审核通过。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级协会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尽快完成添加管理员、网络报备创建集体的相关工作,为广大会员争取宝贵的评选机会,确保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有关情况请及时联系中国个协宣教部。电话:010-66517787,电子邮箱:xjb3526@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2.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操作说明
3.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中国个协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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