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秩函〔2017〕197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直销行业2016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27 04:09:30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直销行业2016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办秩函〔2017〕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直销行业发展情况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更好地引导和服务行业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度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直销行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行业管理方式,完善相关工作职责。要结合本地直销行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统计工作动态化、科学化、常态化,为有效实施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要加强督导,将统计工作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的重要抓手,督促企业保证数据质量,按时完成数据报送。

二、主要任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做好2016年行业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同时对本地区直销行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包括直销行业“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及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管理等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直销企业统计数据和直销行业管理工作总结于2017年6月10日前分别上传至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三、做好保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要树立保密意识,未经商务部或直销企业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直销企业的经营数据。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将适时对各地直销行业统计工作开展抽查,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较差的企业进行通报。
 



附件:

1、直 销企业2016年销 售业绩统 计表

2、直 销企业2016年经 营管理统 计表

3、直 销企业2016年履 行社会责 任情况统 计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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