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戏函〔2023〕34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公布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入选名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公布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入选名单的通知
艺戏函〔2023〕34号
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局):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的通知》(艺戏函〔2023〕21号)印发以来,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申报推荐参演作品。近期,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定了参演作品及青年戏曲创作人才研修班入选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举办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3日至9日在江西省抚州市举办。
二、演出安排
(一)每台大戏装台2天,演出1场。折子戏组台进行演出,每台装台1天,演出1场。参演剧目同时参加线上展播(直播)。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优秀剧目”证书和牌匾。
(二)演出提倡使用现场乐队伴奏,保持剧种音乐传统特色,精简乐队伴奏人员。
(三)主办单位将组织评议专家全程观看演出,对大型剧目进行评议,演出单位负责人、编剧、导演、音乐、舞美、主演等应参会。
(四)展演期间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如何提高戏曲创作水平,推动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传承发展的主题,组织评议专家、专题论文入选作者、各省(区、市)观摩人员代表、参演单位负责人等开展研讨。
(五)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对参演院团给予一定补贴,其他费用由院团自理。
(六)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为演出单位参加展演创造便利条件并予以适当经费补贴;要派员带队参演,督促各演出单位遵守展演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要指导参演单位精心打磨提高作品艺术质量,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本次活动;要组织本地创作、评论人员观摩演出。
三、研修班工作安排
(一)主办单位将请专家为研修班授课,并组织研修班学员观看演出,研修结束后向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二)研修班学员落地后吃住行和培训相关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往来交通费用由推荐申报单位承担。
(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研修工作,一是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学员的管理,督促学员遵守学习纪律,确保学习实效;二是为学员参加研修提供便利条件;三是支持学员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
四、前站会安排
为办好此次展演,将于9月21日-22日召开展演前站会,确认演出档期、场地等相关事宜。
请各有关省(区、市)艺术处负责人1名,大戏参演单位负责人及舞台技术员各1名,小戏参演单位负责人1名参加,并于9月17日前将前站会报名回执发送至邮箱2214932150@qq.com。参会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会议期间餐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会议时间:9月21日下午报到,9月22日上午召开前站会并实地察看剧场,下午离会。
会议地点:抚州荣誉国际大酒店三楼荣华厅(抚州市迎宾大道5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翠15070484806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1. 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入选名单
2. 2023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前站会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