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发〔2017〕31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探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6-06 01:10:30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探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气发〔2017〕3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有关高校,有关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适应我国大数据发展战略的迫切需求,推动气象数据资源汇集共享,更加科学地为国家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和社会民生等做好气象预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关规定,中国气象局研究制定了《气象探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气象局联系沟通。

联系人:郭文刚,联系电话:010-58995080。

 



全文下载:气 象探 测资料汇 交管 理办法.DOC

 

 

 


中国气象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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