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函〔2017〕111号《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偿二代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6-06 03:52:54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偿二代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7〕111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提升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明确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项目,我会决定对偿二代制度及实施情况开展书面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偿二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偿二代监管规则存在的空白、短板以及需要修订调整的方面;
(二)偿二代运行的制度机制存在的问题,如保监局、会管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偿二代监管的工作机制方面;
(三)偿二代全面落地和有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四)进一步发挥偿二代在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提升行业风险管理能力和推动监管模式转变的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此次调研成果将作为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深入研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23日之前,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至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联系人:杨健(财务会计部监管一处)
电 话:010-66288318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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