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17〕53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6-07 00:51:48
国卫办医函〔2017〕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23个专业20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上述临床路径已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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