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解除马来西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5号)
浏览量: 时间:2023-10-07 12:42:48
海关总署关于解除马来西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5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马来西亚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7号关于马来西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警示,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马来西亚禽鸟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9月28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200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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