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3〕113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赤峰博物馆馆藏辽代木作小帐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0-07 14:41:20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赤峰博物馆馆藏辽代木作小帐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3〕1132号
赤峰博物馆:
你馆《关于申请〈赤峰博物馆馆藏两件一级文物保护修复〉的请示》(赤博字〔2023〕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辽代木作小帐(总登记号:A107)、清代楠木髹红漆金书经文骨灰罐(总登记号:A078)等2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
二、辽代木作小帐修复中,应加强对渗透材料的遴选,进一步论证隔离层、封护的必要性,并关注木材酸化问题。建议在病害调查的基础上,加强病害机理、病害程度的研究和评估,提出针对性的保护修复技术路线,联合有资质和相关工作经验的单位,组织编制保护修复方案,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三、应建立详细的修复档案,撰写修复报告,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报告和评估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9月26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200873.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