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02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河防口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河防口仓储配套用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0-07 14:42:26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河防口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河防口仓储配套用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020号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河防口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河防口仓储配套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3〕3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明确相关法律和规划的符合性评估结论,深入分析对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建设工程形式体量的要求。
(二)补充视觉通廊影响分析,增加植被遮挡措施,降低拟建建筑可见部分高度,弱化建筑体量感,减缓对长城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
(三)完善设计图纸,明确标识项目新建和改建部分,补充地下建筑具体位置、设计方案及相关说明。
(四)补充工程实施后的环境修复措施,避免对长城赋存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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