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00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合浦汉墓群保护区划内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0-07 14:42:51
国家文物局关于合浦汉墓群保护区划内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100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浦汉墓群保护区划内建设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项目的请示》(桂文旅报〔2023〕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合浦汉墓群保护区划内实施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一、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在比选方案一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一般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体育场所看台建设,并加强场地周边的绿化遮挡。建控地带内减少建筑立面白色材质面积。
(二)建议结合考古发掘工作,对用地范围内较重要的墓葬进行原址保护和展示,与学校共建公共考古科普基地。
二、请你厅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项目涉及红山堡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的部分,应按程序另行审批。
四、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9月1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200887.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