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函安全〔2017〕67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云南茄子山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7-06-09 03:53:3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云南茄子山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17〕67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你中心《关于注销云南茄子山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请示》(坝监安监〔2017〕2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云南茄子山水电站装机容量1.6万千瓦,属于小水电。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国能综安全〔2016〕154号)规定,根据《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茄子山大坝注册的请示》(云保苏(请)字〔2017〕7号)、《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茄子山大坝注册登记变更的批复》(云电投〔2017〕23号)、《保山市水务局关于茄子山大坝注册登记的批复》(保水〔2017〕10号)、《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同意注销茄子山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函》(云监能函〔2017〕24号)有关意见,同意注销云南茄子山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

二、请你中心及时办理云南茄子山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注销情况书面告知云南茄子山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主管单位、云南能源监管办和地方政府有关水利部门。

三、自云南茄子山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注销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我局不再承担其大坝安全监管责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5月26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20134.html

本文关键词: 国能综函安全, 国家能源局, 综合司, 注销, 云南, 茄子山, 水电站, 大坝, 安全, 注册, 登记证, 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