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17〕88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6-10 21:21:07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7〕8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学会、协会:

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这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提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意识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总体要求,确定今年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为“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时间

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7日。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做好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主题,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具体各项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宣传口号(附件1)供各地在宣传活动中使用。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和宣传视频,可通过部门户网站全国“土地日”专栏下载使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围绕活动周主题,注重宣传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意义,各地做法与成效等,充分组织调动国土资源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认真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切实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

加强与各级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教育、科技、学会、协会等的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的作用,联合相关高校、中小学校、青年志愿者等,组成“专家讲师团”,开展“土地知识进校园”等活动,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宣传方式,采取制作公益广告、摄影比赛、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实时交流互动、微直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严防因宣传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活动总结。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及时统计本地区或单位活动情况,并于7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附件2)、典型活动的视频、照片(5-8张)及文字说明,反馈至部办公厅和宣传教育中心。

四、联系方式

(一)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联系人及电话:吴婷  刘金华 010-66558043/8044

电子邮箱:gtzybxwc@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

(二)国土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纪晔  张涛 010-66557992/7993

电子邮箱:lsgzd@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7年6月8日




附件:

1.第27个全国土 地日宣 传口号.doc

2.第27个全国土 地日主题宣 传活动周主要活 动统 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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