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16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董家营遗址保护范围内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山东段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0-22 03:31:57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董家营遗址保护范围内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山东段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1165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董家营遗址保护范围内建设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的请示》(鲁文物呈〔2023〕7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董家营遗址保护范围内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山东段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补充说明桥桩钻孔的施工做法,明确控制振动加速度的最大值。
(二)细化拟建项目绿化方案,完善施工和运营期间遗址防护、保护措施,严禁在遗址保护范围内取土、堆放弃土或材料、搭建临时用房、施工作业等影响文物安全的行为。建议在拟建项目和遗址间设置防护围栏和保护说明牌。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补充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进一步明确地下文物分布范围。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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