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环评函〔2017〕90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10-20 10:35:0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环办环评函〔2017〕905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适应当前环评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有效性,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见附件)自2017年7月1日起启用,原《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41号)所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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