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3〕122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申办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申办工作的通知
文物博函〔2023〕1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是国际博物馆日宣传的重要平台。自2009年至今,国家文物局已成功举办了15届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有效加深了公众对博物馆的了解与认同,建立了公众与博物馆良好互动的桥梁。为进一步扩大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影响力和辐射力,发挥品牌活动效应,现就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申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办要求
(一)主会场活动由我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和中国博物馆协会联合承办。
(二)主会场活动举办城市应为地市级以上城市(含地市级),有举办大型国际、国内活动的经验和组织保障能力,有开展大型文化活动所需条件的国家一级博物馆(近3年内完成新建或改扩建的优先考虑),地方财政可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能够充分整合全国博物馆资源,组织举办全国性展览、国际性活动,充分体现国际视野、中国特色。同时,可结合当年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和举办城市特点有所侧重,兼顾举办城市地域文化特色,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系列主题活动。
二、申报程序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有申办意向的城市进行初审,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每省最多择优遴选一个城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我局将在组织实地考察、综合评议后,择期公布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城市。
三、申办材料
(一)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共同主办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的书面意见;
(二)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意联合承办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的书面意见;
(三)申办文件和活动初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举办国际、国内大型活动的经验及组织保障能力说明;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场馆、设施条件说明;经费保障计划;主会场活动期间拟配套举办的博物馆领域国际性活动计划;配套举办的全国性展览工作计划等。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