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报的34件官方标志初步纳入保护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552号)

浏览量:          时间:2023-11-11 19:50:30
启标文库-一个优质的标准下载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报的34件官方标志初步纳入保护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552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3年9月30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34件官方标志初步纳入保护。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于上述标志纳入保护如有异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并随附证据说明理由。

上述标志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异议,并随附证据说明理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注明:官方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62086534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1.2023年9月3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报的22件徽章、国旗、国徽、官方检验印章等国家徽记


2.2023年9月3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报的12件政府间国际组织徽章、名称、名称缩写等徽记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204597.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国际局, 通报, 官方, 标志, 初步, 保护, 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