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24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遥城墙保护范围内实施北大街118号院传统民居改造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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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遥城墙保护范围内实施北大街118号院传统民居改造工程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240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在平遥城墙保护范围内实施北大街118号院传统民居改造工程的请示》(晋文物〔2023〕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遥城墙保护范围内实施北大街118号院传统民居改造工程。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拟建项目开间尺度应符合原有规制,屋脊、屋面、门窗、隔扇形制应简洁,并与古城传统民居风貌保持一致。
(二)减少拟建项目临北马道街一侧门窗数量,保持北马道整体风貌,避免过于商业化。
(三)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措施避免震动、废水、废渣污染古城环境,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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