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安字〔2023〕49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商务行业“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商务行业“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京商安字〔2023〕49号
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商务行业“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3日
2023年商务行业“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3年商务行业“消防宣传月”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131号)《2023年北京市“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商务行业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全国和本市“消防宣传月”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宣传“覆盖率”、“抵达率”、“知晓率”,营造全行业关注消防安全、全员参与火灾防范的良好氛围,实现商务行业隐患数量、火灾事故双下降工作目标。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具体分成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营造氛围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区商务部门要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分方案,举办开展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街道、乡镇、企业全面展开“2023年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形成全市性规模效应,营造“全员消防”浓厚宣传氛围。
(二)深入渗透、持续推进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结合宣传月方案及冬季防火特点,围绕各项工作任务,召开调度推进会议,狠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入户宣传、志愿者宣传、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等活动,吸引全员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
(三)监测评估、完善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针对本行业的消防宣传月工作开展分析评估,对本行业、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查找宣传死角盲区,调整完善宣传举措,巩固工作成效,建立系统的消防科普宣传教育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两个专题”活动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活动。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系统解读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并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动力。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消防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行业单位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责任,全员普及消防法律常识,培养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明白人”。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发挥“两个平台”作用
3.新媒体平台全网宣传。市商务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公众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播放火灾事故警示案例。各区商务部门要动员企业员工登录“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普及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各区商务部门、安全管理处、新闻宣传处、综合事务中心
4.户外媒体等社会平台公益宣传。各区商务部门要将消防元素有机融入商场、超市、市场、餐饮场所、物流、外卖等公共载体和流通环节,利用电子显示屏、楼宇户外广告牌、电子阅报栏、电梯电子屏等各类社会媒介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宣传片、电子海报。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短信平台,发布安全提示短信。
责任单位:各区商务部门
(三)强化“三个专项”宣传
5.强化施工动火作业专项消防宣传。各区商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宣传方案》(防安字〔2023〕20号)有关要求,围绕施工动火作业政策法规宣贯、知识常识普及、火灾隐患曝光、火灾案例警示、组织录制视频等工作,协同发力,积极开展宣传效能监测评估,不断提升施工动火作业火灾防范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商务部门
6.强化燃气安全专项消防宣传。各区商务部门和餐饮单位(含市场)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京安发〔2023〕9号)有关要求,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单位和员工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商务部门、安全管理处、生活服务业二处、市场建设处
7.强化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火灾防范专项消防宣传。各区商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针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员,尤其是外卖等行业从业人员,通过社会面宣传、火灾案例警示、短信安全提示等方式,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培训。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推动“进企业”活动
8.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各区商务部门要针对本辖区企业专题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即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学习教育、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等活动,鼓励员工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要在员工宿舍、职工食堂、库房、等区域悬挂张贴消防安全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利用企业内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各行业协会、机关有关处室要指导本业态领域企业以多种方式做好消防宣传。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机关有关处室
(五)组织“六个一”活动
9.发送一批宣传资料。国家消防救援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设计、下发主题海报、公益视频等宣传资料。各区商务部门结合消防宣传行动,分别印制发放至本辖区商务行业企业,引导单位和员工学消防、长知识、强意识,提高消防安全防范的自觉性、主动性。(附件2)
责任单位:各区商务部门
10.开展一次常识培训。各区商务部门要发动各街道乡镇督促指导辖区经营单位在宣传月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针对火灾风险、消防常识、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逃生技巧开展一次全面培训,观看消防科普教育片和事故案例警示片,使单位员工了解掌握基本的火灾风险隐患和灭火逃生技能。
责任单位: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
11.摸排一遍火灾隐患。各区商务部门要指导街道乡镇组织辖区经营单位使用“企安安”平台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组织及制度建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提升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重点围绕可燃杂物清理,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堵塞“两个通道”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12.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各单位要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原则,针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广泛深入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救援演练。在演练中检验完善联勤联动机制,检验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13.走一次疏散通道。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员工对工作、生活、学习场所开展一次“生命通道疏散体验活动”。引导员工了解日常环境疏散通道的位置,清理通道杂物,掌握疏散逃生的知识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提升群众逃生安全意识,教育员工认识常用的逃生疏散标识。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14.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企业员工登陆“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进行一次预约参观学习,体验火灾灭火自救逃生场景,学习消防知识技能,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责任单位:各区商务部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本单位、本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加强协同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做到责任到位、力量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月活动。
(二)扩大声势,提高“覆盖率”
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基层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各界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每个阶段、每个平台、每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到消防宣传全覆盖。
(三)精准宣传,提高“抵达率”
各单位要结合活动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兼顾常态化宣传的基础上,周密安排、细化单元、层级推进,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消防宣传工作有效抵达个人。
(四)督导评估,提升“知晓率”
市商务局将开展覆盖率抽查、火灾形势分析、舆情监测、暗访督查等措施,评估各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任务落实情况及宣传效果,对工作不落实、覆盖率不足的单位、企业,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企业,进行宣传表扬,有效提高消防宣传“知晓率”。
(五)认真总结,按时报送
各区商务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收集,影像留存等工作,及时总结发现活动亮点,收集意见建议。11月8日前,报送2023年“消防宣传月”工作分方案和联络员名单;11月每周五下班前,报送一周“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小结;11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送电子邮箱:ajc@sw.beijing.gov.cn。
附件
1:2023年“消防宣传月”联络员名单
2:2023年“消防宣传月”宣传资料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