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农函〔2023〕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被举报产品认定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3-11-19 14:56:4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被举报产品认定的意见
农办农函〔2023〕8号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被举报产品是否按农药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避蚊胺(DEET)已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广泛用于驱蚊避蚊;派卡瑞丁(Picaridin)尚未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但在美国等国作为驱蚊有效成分取得农药登记。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含有上述化学成分的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标明或用于防蚊驱蚊用途的,属于农药范畴,应按照农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