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便笺〔2023〕1472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厅便笺〔2023〕1472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
根据《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三年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先进治理经验和措施,分析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修订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管理办法、完善治理方案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国省道路网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双提升,实现公路“事故及亡人数持续下降”,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平面交叉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开展情况,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并开展后评估工作。
(一)台账资料(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完成三年行动治理验收工作(除个别平改立项目外),梳理完善工作台账。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计划、平面交叉口基础档案、三年行动排查治理档案及相关附件(安评报告、设计图纸、招投标、交(竣)工验收)等资料。
(二)后评估报告(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应认真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工作后评估工作,编制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辖区内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概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治理效果评估(着重于治理前后的平面交叉技术状况、交通事故率、平均运行速度等三个方面),推荐3-5个平面交叉治理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总结创新做法和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具体内容提纲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座谈交流调研(2023年11月至12月)
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台账和后评估报告。省厅将根据各地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对典型案例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对治理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在全省推广,树立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浙江样板。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