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30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卦台山遗址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管理用房、游步道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2-04 01:57:41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卦台山遗址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管理用房、游步道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1308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卦台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用房及游步道改造提升项目涉及卦台山遗址保护范围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3〕14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卦台山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卦台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用房及游步道改造提升项目。
一、请你局组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在项目区域内开展全面的考古工作,厘清地下文物分布情况,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
二、根据考古工作结果,完善所报方案:
(一)适度缩小管理用房规模,总体布局体现错落有致的山地建筑特征,可结合地形设置不同区域地面高差,并适当收窄建筑面宽;建筑样式应体现当地传统建筑特色,建筑尺度应与伏羲庙相协调。
(二)说明登山步道材质更换为石材的历史依据;建议参照其历史样式,不宜过多装饰。
(三)统筹考虑停车场建设,适当缩减规模,采用生态设计思路,结合车位布置当地乡土树种。
(四)完善项目区域地形和汇水条件等分析,说明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及减缓措施。深化场地排水设计与消防系统设计,补充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设计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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