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30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落笔洞遗址保护区划内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2-04 01:58:02
国家文物局关于落笔洞遗址保护区划内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1305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审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落笔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琼旅文〔2023〕1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落笔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
(一)统筹考虑文物保护管理要求与周边地形地貌,合理确定围合范围;尽量链接岩体、水体等天然屏障确定围墙具体位置,围墙样式体现乡土地域特色。
(二)减少木质栈道使用,结合遗址游线组织与场地地形,尽量直接利用现有路面。可使用砂石路、石板路、仿夯土路等形式,并完善道路周边绿化种植设计。
二、请你厅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工作,厘清地下文物分布情况,并根据考古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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