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35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镇海楼与广州明城墙保护范围内镇南路2号民国建筑修缮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镇海楼与广州明城墙保护范围内镇南路2号民国建筑修缮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353号
广东省文物局: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镇海楼与广州明城墙保护范围内镇南路2号民国建筑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3〕8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镇海楼与广州明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镇南路2号民国建筑修缮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文物影响评估。进一步细化民国建筑修缮后的使用功能,结构验算应考虑使用期间增加的荷载。明确民国建筑砖柱基础与城墙的关系,补充建筑加固、施工振动对城墙的影响评估。
(二)优化设计方案。梳理细化民国建筑与城墙衔接部位的做法,建议逐个设计,衔接好加固构造、原建筑构造和下部城墙本体。采用人工方式审慎稳妥开展城墙外侧的环境整理,并注意做好场地排水设计。对城墙稳定性验算及相应的修缮、加固措施,应进一步深化专项论证,可考虑在部分民国建筑砖柱对应的位置增设城墙扶壁柱。室外设备设施改造应与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
(三)核实项目概算,补充场地排水总平面图、砖柱基础平面图等相关图纸。补充施工期间防污染措施。
(四)做好监测工作,细化监测方案。重点做好城墙外侧堆土清理、民国建筑修缮期间的墙体形变监测,运营期间应坚持对建筑及下部城墙长期监测,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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