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38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满堂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李九香民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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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满堂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李九香民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384号
广东省文物局: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再次呈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满堂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李九香民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3〕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满堂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李九香民房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补充总平面图,明确拟建民房与文物的关系,核准绝对标高。补充各重要节点视线分析,评估拟建民房对敦本学堂的影响。
(二)优化选址、调整设计方案。拟建民房应优先考虑迁建至周边新村建设用地范围,如确需原址重建,应严格按照《满堂围保护规划》中文物保护区划的管理规定和具体控制要求进行设计。调整设计方案,降低建筑高度、减小体量。平面布置应考虑桥头转角空间关系,立面应采用坡屋面形式,调整目前较为生硬的仿古屋檐、青砖贴片和门窗设计,在比例、尺度、材料等方面应与文物建筑相协调。
(三)校核方案文本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纠正相互矛盾的内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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