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3〕133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贺龙指挥部旧址建设控制地带临时地面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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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在贺龙指挥部旧址建设控制地带临时地面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3〕1331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在贺龙指挥部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建设临时地面停车场项目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23〕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贺龙指挥部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所报的临时地面停车场建设项目。
二、优化停车场色彩设计和材质选用,保持与旧址建筑及周边风貌相协调。临近文物本体一侧加强绿化遮挡。完善排水系统设计。
三、明确临时地面停车场的使用周期及后续处理措施。细化施工期间旧址建筑的监测方案及减缓措施。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核对文物本体与场地朝向。
四、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对所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建议尽快搬迁东南角的废弃钢材堆放区。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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