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41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天津工商学院主楼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16号楼加装电梯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2-11 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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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天津工商学院主楼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16号楼加装电梯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412号



天津市文物局: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在天津工商学院主楼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楼房加装电梯的请示》(津文物发〔2023〕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天津工商学院主楼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16号楼加装电梯项目。


一、所报项目应补充16号楼现状彩色照片和加装电梯后彩色效果图,明确电梯铝塑板装饰色彩。应注意从文物建筑望向该电梯的景观效果,尽可能压减其高度和体量,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意避免眩光。严格控制进场路径及开挖范围,尽可能远离文物本体,补充施工开挖范围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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