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41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荆州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荆州市公安局北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2-11 18:10:46
国家文物局关于荆州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荆州市公安局北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415号
湖北省文物局:
《湖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荆州市公安局北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请示》(鄂文物文〔2023〕2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荆州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荆州市公安局北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文物影响评估。加强景观环境影响评估,补充从荆州城墙重要点位往拟建项目方向的视线分析。评估地基基础处理、基坑开挖、降水、施工振动对荆州城墙、护城河的影响。
(二)适当优化平面布局。主体建筑宜尽可能避让一类建设控制地带,该区划内以训练场、停车场、绿化或小体量设施为主。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减少玻璃幕墙面积,建筑形态、色调可适当体现地域特色,明确绿化遮挡措施,确保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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