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公共发〔2023〕134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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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通知
文旅公共发〔2023〕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发挥评估定级工作对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自评、评估、公示等环节,首都图书馆等1302个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天津市南开区图书馆等680个图书馆被评为“二级图书馆”;天津市蓟州区图书馆等741个图书馆被评为“三级图书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共图书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加强公共图书馆基础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