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44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考古中国:蜀道工作计划(2024—2028年)》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考古中国:蜀道工作计划(2024—2028年)》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1443号
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报送〈考古中国:蜀道工作计划(2024—2028年)〉的请示》(川文物〔2023〕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蜀道考古研究纳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原则同意蜀道考古工作计划(2024—2028年)。
一、该工作计划尚需做以下修改、完善:
(一)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翠云廊古蜀道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框架下,进一步明确蜀道考古工作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整体进度安排,整合国内学术力量,充分发挥计划的指导性。
(二)应系统梳理以往考古成果和文献记载,围绕蜀道线路历时性演变、道路与城市等相关遗存共时性布局、建筑与交通技术发展、蜀道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重要问题,细化阶段性学术目标和技术路线,统一各省调查记录和资料整理标准,深化子项目与专题研究内容设计。深化历史学、文献学、地理学、交通工程学、建筑学等多学科合作,推动科技考古与田野考古深度融合,工作中注意总结提炼线性遗产考古、保护和利用的理论、技术与方法,最大限度地获取各类数据信息,确保考古工作质量。
(三)应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细化考古工地现场保护和出土文物保护措施。应加强考古现场文物保护设施设备配置,明确新发现重要遗址、出土文物保护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年度考古发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保护性回填;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展示利用前景的遗址,应协调地方人民政府研提保护利用建议。
(四)完善项目组织架构与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增强可操作性。
1.细化项目牵头单位及各参与单位的责任分工,确定各专题及多学科合作研究负责人和成员的责任要求。
2.应做好项目参与单位人员培训,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
3.强化项目内部质量控制和人员交流,细化考古工地年度检查、质量评估、成果评价制度。
(五)应指导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牵头制定统一的考古测绘、记录、数字化处理和数据管理标准,建设蜀道考古地理信息系统和资料共享平台,高标准配备软硬件设施,保证信息与资料及时、高效共享。
(六)进一步校核文本,减少文字错漏。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补充、完善所报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涉及考古发掘的,应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商陕西省文物局、重庆市文物局、甘肃省文物局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组织开展考古工地检查和考古项目验收,确保考古工作顺利实施。
四、请你局商陕西省文物局、重庆市文物局、甘肃省文物局加强考古成果宣传管理,规范考古成果发布和媒体宣传工作,按照“考古中国”重大研究项目管理要求统一公布,科学、严谨、准确解读考古成果,避免炒作。考古工作中遇有重要发现、开展相关宣传报道活动的,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年度考古工作结束后,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步年度工作计划。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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