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3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保北—清苑I线开断接入保西变电站500KV线路工程跨越大岭后第1段长城设计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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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保北—清苑I线开断接入保西变电站500KV线路工程跨越大岭后第1段长城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31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保北—清苑I线开断接入保西变电站500KV线路工程跨越大岭后第1段长城墙体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23〕1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基于选线方案一优化方案设计,尽可能增大导线与长城遗址顶面的间距。补充详细塔基施工图,细化塔基施工工艺,减少土方开挖量,采取绿化遮挡等相关措施,减少铁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细化项目施工期间长城临时性保护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完善振动监测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减小施工振动对长城本体的影响。
(三)加强施工管理,补充施工布置图,结合施工设置必要的保护标志和警示标识。长城保护区划内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四)校对文本,删除与本项目方案无关内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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