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7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和黑山岩画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嘉西光伏产业园330千伏送出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2-05 17:46:35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和黑山岩画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嘉西光伏产业园330千伏送出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75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嘉峪关市嘉西光伏产业园330千伏送出工程涉及长城和黑山岩画建设控制地带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3〕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开展岩画调查工作,明确拟建项目涉及黑山岩画建设控制地带区域岩画分布情况,并予以避让。同时,建议考虑将线路调整出蕉蒿沟岩画建设控制地带。
(二)优先研究论证该项目采取地下布设方式通过长城建控地带的可能性。若确无可能,应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缩减杆塔体量,增加杆塔档距,尽量减少位于长城建控地带的杆塔数量,并辅以必要的视觉缓冲措施,以减缓对长城景观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完善和细化文物监测方案,重点监测其振动变化等情况,并补充临时性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校核文本,统一考古调查报告与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中项目建设范围与涉及保护区划的描述。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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